10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河长办获悉,为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市河长办印发《关于建立全市河湖水域岸线历史遗留的涉水违建问题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全市河湖水域岸线历史遗留的涉水违建问题摸排工作并建立清单。
记者从《通知》中获悉,各县(市、区、开发区)河长办不仅要充分依托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全面开展设立县级河湖长的河湖、水普名录内的河湖及完成划界河湖水域岸线历史遗留的涉水违建排查摸底工作,确保一处不漏,全面掌握本底情况,还要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并要逐项科学评估,影响防洪安全的限期拆除,不影响防洪安全或通过其他措施可以消除影响的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处置。
针对存量与增量的相关问题,合肥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对1988年6月至2018年底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消除不利影响;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增量问题,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后续,我们还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每月对属地上报的清单实行‘点对点’核查,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该负责人说。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汪涛 通讯员 谢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