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不少市民选择去泳池畅游度夏。对此,合肥疾控提醒,虽然游泳凉爽又健身,但是也存在一些卫生隐患,甚至可能会引发“泳池病”。
据了解,虽然泳池有卫生标准和消毒策略,但若游泳者携带病菌或不注意个人卫生,池水依然有被污染的可能。此外,人体的代谢物(尤其是尿液和汗液)以及涂抹的化妆品等进入池水中,也增加游泳者感染疾病的风险。
红眼病、咽结膜热、皮肤病、中耳炎、妇科疾病等为常见的几类“泳池病”。其中,俗称的“游泳池热”就是咽结膜热,该病由腺病毒引起,主要表现为游泳后出现发热、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腺病毒可通过呼吸道飞沫、直接或间接接触、粪口途径传播。如果游泳池中含有腺病毒,通过揉眼睛、摸口鼻或者吞咽池水等途径就可能引发感染,也可因公共游泳池人群聚集引发呼吸道飞沫传播。
“红眼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也是游泳时易感疾病之一,主要症状为眼睛红肿、异物感、疼痛不适。该病主要通过接触传播,传染性强、发病快,沾染病毒的水、手、毛巾等都可以成为传染源。
应该如何在游泳时远离这些疾病?合肥疾控建议,首先应选择正规游泳场所,选择在显要位置挂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游泳池,同时要注意留意当日的水质检测报告,如余氯浓度、pH值等指标。
要辨别水质。在下水前观察池水是否清澈,水面有无漂浮物、颗粒物,池水的泡沫能否在15秒内消散等。
做好个人防护也十分重要。游泳前后认真清洁身体,要自备毛巾、拖鞋等个人物品;游泳时戴护目眼镜和耳塞,且游泳时间不可过长;游泳时尽量不要吞咽池水,游完后及时漱口、沐浴等;不建议随意坐泳池边地面。(记者 许露瑶)